协会设置
摄影协会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离退休职工摄影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摄影协会是由全校师生员工摄影爱好者组成的群众性团体,是繁荣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组织和引导我校师生员工摄影爱好者深入生活,积极创作,丰富广大师生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繁荣和发展校园文化。
第三条 本会开展任何活动,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本会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摄影领域的交流、学习、培训和创作活动。
第五条 本会通过发挥联络、协调、服务、组织作用,开展学习培训、深入生活、摄影创作、摄影评奖、成果展示、对外交流等活动,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会员的摄影技术水平。
第六条 本会积极加强与校内外各界的联系,发展友谊,紧密合作,促进摄影艺术的教育和普及,提高校园文化品位,提升学校美誉度。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学生摄影协会为本会团体会员。我校教职员工摄影爱好者可申请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参加校级摄影协会的活动,对校级摄影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热爱摄影艺术、拥有摄影设备的我校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本会审核批准并加入摄影群后,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章 组织
第十条 本会设主席2人,设副主席2人,设秘书长1人。
第十一条 本会秘书处设在党委宣传部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二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一、学校拨款;二、自筹;三、其它收入。
第十三条 本会的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展览、采风、讲座等摄影活动。校外采风活动中的食宿费用,原则上由会员个人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摄影协会简称“北工职院摄协”。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摄影协会英文全称为BEIJING POLYTECHNIC COLLEGE PHOTOGRAPHER ASSOCIATION,缩写为BPCPA。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摄影协会。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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